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辽勘设协[2021]第13号
关于收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和《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始收缴2021年度和往年欠缴的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会费。如需了解本单位在协会的相关信息可登陆协会官网查询。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费收缴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在9月30日前将会费汇(交)至省协会。
二、会费标准:
正、副理事长单位、监事长单位:每年12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监事单位:每年6000元;
理事单位:每年4000元;
普通会员单位:每年1500元。
注:2020年按照以上标准交纳会费的单位,2021年可按照(辽勘设协[2020]第13号)文件的减免标准交纳会费。
三、省协会帐户及地址:
户 名: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
帐 号:0613560104000407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市和平大街支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南大街84号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4-23398786
联 系 人:谭 晨 李雄飞
四、电子票据相关情况说明
现省协会会费票据已变更为电子票据,缴款单位可通过关注以下公众号和小程序接收电子票据,协会不再提供机打发票。
(注:缴款人缴款前使用本人的手机号关注“微信公众号”及“微信小程序”,关注后需注册,开“缴款通知书”时将本人手机号告知开票人,缴款成功后此手机可接收财政电子票据)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附件:21-13关于收缴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PDF)
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