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辽勘设协[2020]第1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
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省协会各行业设计分会、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科技进步与设计创新,全面提升我省勘察设计水平,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方案精、质量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省勘察设计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由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并颁发证书,评选相关要求及事项按《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2020版)和《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行业(专项)申报及评选细则》(2020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评选结果将在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省优评选办法、各行业(专项)申报及评选细则在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官网(http://www.lneda.com.cn/)“设计评优”栏目下载。各行业(专项)申报表均附在申报及评选细则中。
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申报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传统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电力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设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冶金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铁路工程设计、通信广电工程设计、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等设计项目,以及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人防工程设计、BIM应用等专项设计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2020版)和《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行业(专项)申报及评选细则》(2020版)的要求,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二)申报项目需经各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已开展市级勘察设计奖评选的行业,申报项目应获市级勘察设计奖;暂未开展市级勘察设计奖评选的行业(专项)的申报项目,需经各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或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并由行业(专项)评审组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参评省优评选项目名单。建议暂未开展市级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地区逐步组织开展市级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
(三)联合申报项目须提交合作单位同意文件,明确勘察设计单位及主要设计人员排序。
(四)已在其他地区(或行业)申报过同类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应为省勘察设计协会会员单位。
三、申报材料
本次评选将采用纸质材料形式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行业(专项)申报及评选细则》(2020版)中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李雄飞 电话:024-23398786/23388009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4号 邮编:110005
请各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好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9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0年9月3日
主题词: 优秀勘察设计 评选办法 申报及评选细则 通知
抄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监管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人事处),各市住建局勘察设计处(科)。
辽宁省勘察设计协会 2020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