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杰出青年建筑师和
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评选的通知
辽住建〔2016〕88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18号)精神,建立对有突出成就的本土建筑师和工程师的激励机制,培养行业领军人才,省厅制定了《辽宁省杰出青年建筑师和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并决定今年开展首届辽宁省杰出青年建筑师和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工程师(以下统称“杰出青年设计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辽宁省杰出青年设计师每三年评选一次。首届评选杰出青年建筑师不超过10名、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工程师不超过25名,今后各届评选分别不超过5名和15名。
二、申报人员条件
凡符合附件1第六条和第七条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杰出青年设计师评选。首届申报人员的年龄界限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今后各届为评选年不超过45周岁(按评选当年12月31日计算)。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人自愿申请
填写《辽宁省杰出青年设计师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包括电子文档),并提供附件材料一套,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申报条件中要求的工程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和申报人在本行业取得的其他突出技术成就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pdf格式电子文档);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省厅(委托省勘察设计协会受理);
(四)省厅按照《评选办法》组织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省勘察设计协会和省土木建筑学会配合评选工作。
四、时间要求
7月15日前,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月31日前,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统一将申报人的相关材料送省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再受理;省厅计划于9月30日前完成评选,10月份公布评选结果,年底前颁发证书和奖牌。
省厅勘察设计监管处联系人:姚远,电话:024-23447691。
省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谭晨、尤立岩、李雄飞,电话:024— 23398786,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4号。
附件:1、附件1 辽宁省杰出青年建筑师和杰出青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评选办法.doc
2、附件2 辽宁省杰出青年设计师申报表.doc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6日